首页 /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气象信息系统的集约化由气象信息业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信息系统的主管职能机构和计划财务管理机构协管,气象信息业务单位进行技术评估,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制定机关气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