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级气象信息系统的集约化管理。制定机关气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