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建设与验收

第二十四条

集约化验收评估报告中提出集约化方面与设计存在重大不符合内容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按设计内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重新提交集约化验收评估,直到结论为“符合”。

制定机关
气象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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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