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四章 建设与验收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在气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报告实施。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参照申报程序对变更内容进行集约化评估。制定机关气象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