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