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监管标准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