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监管标准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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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