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