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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