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金融机构的,应当具备健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符合境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的专业人才队伍。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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