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每年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可以是专项审计,或者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进行。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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