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