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对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不得影响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接受检查的单位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单位的安全软件、设备或者其他产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