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组织演练,检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参加电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演练。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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