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组织演练,检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参加电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演练。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