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通知备案单位予以补正。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