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第二十条第二章 会 见 / 第四节 会见的执行第二十条会见人向被会见人提供药品,应当同时提供中文或者英文药品使用说明,经审查后,由监狱转交被会见人。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