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籍罪犯,是指经我国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在我国监狱内服刑的外国公民。 在监狱内服刑的无国籍罪犯,比照外国籍罪犯执行。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