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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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