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