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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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