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渡口

第十四条

渡口运营人应当督促渡船清点并如实记录每航次渡船载客数量及车辆驾驶员等随船过渡人员,并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核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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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