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七条

营业额包括相关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