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申报第七条营业额包括相关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