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三条在审查或者调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可以组织听证。听证程序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执行。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