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对未达到申报标准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可以依照本规定收集事实和证据,并进行调查。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