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一条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的或者事先取得权利人同意的除外。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