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的或者事先取得权利人同意的除外。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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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