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剥离业务的买方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影响限制性条件实施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