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六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剥离业务的买方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影响限制性条件实施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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