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受托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义务人更换受托人,并对受托人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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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