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调查
第五十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被调查的经营者。
被调查的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当包括相关事实和证据。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被调查的经营者。
被调查的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当包括相关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