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调查

第五十四条

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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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