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