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专项借款资金专款专用,到期归还,特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