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程序包括血片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