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公布后6个月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考核,指定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