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