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违法干预采购活动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