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章 询 价第四十八条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