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