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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