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堤防管理单位是堤防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运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堤防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堤防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保障措施,规范开展检查监测、维修养护、防汛管理、安全管理等运行管理工作。
水闸管理单位是水闸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运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水闸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水闸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保障措施,规范开展控制运用、检查监测、维修养护、防汛管理、安全管理等运行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