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穿(跨)堤建筑物管理
第五十一条
穿(跨)堤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在相关堤段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定期开展检查监测和维修养护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发现影响堤防工程安全的问题,应立即通报堤防管理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水闸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遭遇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应对,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