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维修养护
第二十四条
堤防养护是为保证工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而进行的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的缺陷。堤防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养护项目、内容、方法、时间和频次,组织编制年度养护计划。
在放水、停水、调整流量以及排放冰凌前,水闸管理单位应向有通报协议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通航河道上的水闸,水闸管理单位应与当地航运主管部门互通信息,通报水情。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维修养护
堤防养护是为保证工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而进行的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的缺陷。堤防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养护项目、内容、方法、时间和频次,组织编制年度养护计划。
在放水、停水、调整流量以及排放冰凌前,水闸管理单位应向有通报协议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通航河道上的水闸,水闸管理单位应与当地航运主管部门互通信息,通报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