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检查监测

第十九条

遭遇地震、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出现超标准洪水等非常运用情况,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生重大险情事故,堤防管理单位或堤防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单位进行特别检查,编制特别检查报告。

闸门操作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闸门启闭前,应对闸门状态、启闭设施、动力设备、上下游水位、水流流态、船只和漂浮物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闸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过闸水流平稳,避免上、下游水位陡涨陡落,避免闸门停留在异常振动或水流紊乱的位置;

(三)泄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或漂浮物影响闸门启闭或危及闸门、建筑物安全;

(四)对于受冰冻影响的水闸,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启闭闸门前,应消除闸门周边和运转部位的冰冻。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