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管理保障

第十三条

堤防管理单位应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堤防运行管理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涉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管理的有关要求,保证档案安全。

水闸管理单位应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水闸运行管理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涉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管理的有关要求,保证档案安全。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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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