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奖励的等级、条件和标准第八条对因同一事由获得上级部门、单位奖励的,下级部门、单位不再重复奖励。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