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奖励的等级、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奖励由低至高依次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授予个人称号分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授予集体称号的名称,根据被授予集体的事迹特点确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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