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五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第三十条

奖牌、奖状、奖章、证书丢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报告,由政治工作部门核实后,按程序报实施奖励的单位予以补发或者更换。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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