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七条工程建成后应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程序与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本年度工程原则上应在次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