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应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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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