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四条第四条律师事务所采用协商收费、计时收费的,应当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范围进行。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