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应当接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