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收费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目给委托人回扣或者向中介人支付介绍费。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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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